沈坤怒道:“骨肉至亲,何来隔夜之仇?弟妹若示好,汝当接纳,何以执拗若此!”
沈长乐直视其父:“当年父亲若肯敬重母亲,林氏岂敢犯上?今日待弟妹,女儿不过效法父亲之道。”
沈坤勃然,厉声斥责:“家宅不宁,祸端皆因你起!执迷不悟,枉为吾女!”又出言威胁,“女子以父为天!失恃长女,若无父族庇荫,婚配艰难!纵得良缘,无母舅撑腰,亦如浮萍飘零!”
沈长乐闻言,竟笑出声来。
“父亲既有此意,请速行之。”
她目光如寒潭,锁住沈坤,一字一句,清晰缓慢:“女儿不欲再认此凉薄之父。愿过继于大伯父沈坦门下——即当今沈氏长房,父之嫡兄。”
沈坤如遭雷击,目眦欲裂:“孽障!你……你说什么?”
沈长乐讥诮扬眉:“父亲春秋鼎盛,何故作耳聋之态?过继之事,已成定局。”
……
早岁,小舅程诺便与沈长乐筹谋。
若归沈氏,若复仇林氏,其子女必仇恨于沈长乐,届时何以处之?
当时年少气锐,沈长乐负气而言:“则并其母子三人而除之。”
小舅认为不妥,颔首摇头:“祸不及妻儿,罪不及子女。治林氏足矣,不可再造杀孽,有违上天好生之德。”
沈长乐又说:“则独治恶父与林氏。”
小舅又论父族之重,不言其他,唯独女子若无母族撑持,犹如无根之萍,于夫家则易遭欺凌。
渣父虽可恨,然真欲置之死地,岂不累及沈长乐之婚嫁与前程,得不偿失。
沈长乐满不在乎地道:“靠天靠地不如靠己,我若能自立,夫家何人敢欺?”
小舅复摇其头,不与沈长乐纠缠此事,乃为沈长乐指一别径。
沈坤怒形于色,气得浑身颤抖,手指沈长乐面,自齿缝中挤出话来:“孽障,再放狂言,我必诛你!”
沈长乐突然拿出一文书,其上钤有官府之印,且有沈氏宗族耆老的签字画押。
书中明载:“沈氏第六代土字辈行十三沈坤,其行悖德,抬妾灭妻,致妻一尸两命,郁愤而亡,此举上悖国法,下违仁道,而沈坤犹不悔过,反纵其奸女林氏,苛待嫡长女。嫡长女悲而出走,投亲外家,至此沈程二姓,结下深仇。”
“古者婚姻,以结秦晋之好,今沈坤背弃礼教,宠妾灭妻,悖逆之甚,令人发指。更纵容林氏虐待嫡女,善恶不辨,家宅之内,纷争四起,内讳不修,实乃家门不幸。”
“沈氏族众,愤其行径,共议惩处。故决议程氏长女,过继与沈坦,为其嫡次女。此举既慰程氏九泉之心,亦示沈氏之悔过,更冀望以此永结沈程两家之好,共续秦晋之盟。”
“我辈当以此为鉴,恪守礼教,秉持仁德,以和为贵,以家族之荣为念。愿沈坤能痛改前非,修身齐家,以赎前愆。沈程二族,亦当摒弃前嫌,共谋发展,共创辉煌!”
其下又有沈氏族人之手印,及官府之印。
日期乃壬申年卯月辰时。
今已壬申年午月,至今已足足有三个月矣。
沈坤瞠目,阅读再三,气得脸涨耳赤,吼声如雷:“孽女,老子犹在,竟敢私自过继与他房。”
自古过继子女,多为膝下无子,乃于族中择合宜之子侄辈而过继之。
鲜有如沈长乐者,以女子之身,父尚健在,便被过继而出。
此非但打沈坤之脸,且将其尊严颜面尽皆践踏于地。
沈坤怒不可遏,吼声如雷。
“沈坦,竖子,你何敢如此待我?我何曾对不住你?竟夺我嫡女,这般羞辱我。”
又指沈长乐怒吼:“逆女,狗不嫌家贫,儿不嫌母丑。沈坦究竟许你何利竟使你不顾人伦孝道,舍弃生身之父,嫌贫爱富在先,大逆不道在后,乃十恶大罪。按本朝律,轻则杖一百,重则流放。你是不想活了?或以为老子心慈,不忍告发你?”
面对暴跳如雷的渣父,沈长乐总算直纡胸中恶气,扬眉冷笑。
“沈坤,你也就徒恃父亲身份,对我为所欲为罢了。”
再递一封书信。
沈坤恨恨接过,揽阅过后,脸色逐渐凝重。
最后撕纸怒吼:“秦氏老虔婆,连你也要来踩我一脚!”
原地踩着愤怒的步伐,形若困兽。
沈长乐冷眼欣赏他的困兽之态,又添一利刃。
“祖母她老人家,素来不偏不倚,一向得沈氏上下看重。她老人家都言你不孝,那你是真的不孝。”
沈坤嫡母,秦氏太夫人,修书与沈坤,言年高体衰,身子笨重不堪。